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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吉市建字[200491     签发人:夏茂军

 

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工程质量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城建局:

现将2004年全市工程质量检查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报精神,结合本县(市)区的实际,针对当前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工作,确保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2004年全市工程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为加强建设市场监管,规范质量责任主体的从业行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2004年度全市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七个检查组,于720日至810日对全市(含外县)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房屋建筑工程259项,其中外县()79项。市政工程12项,装饰装修工程7项。检查的重点是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从检查的情况看,全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比去年有明显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凡方面:

1、品牌住宅小区普遍重视工程质量。如万达江畔人家小区,他们针对一些住宅工程存在的塑钢门窗不严,抹灰空鼓脱落,卫生间漏水,墙面裂纹等质量通病,施工中采用了6项新工艺不仅保证了高质量,而且成功地解决了住宅质量通病问题。他们的经验值得在全市进行推广。又如水韵名城小区,参建各方都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施工新规范,施工管理有条不紊,干出了一流工程质量。

2、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有新的提高。多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比较端正,违法违规现象相对减少。如北奇广场工程、电力学院第二教学楼工程、城西检察院办公楼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健全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质量管理,工程结构质量和外观质量都非常好,内业资料齐全,做到了文明施工。

3、普遍重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项目经理、施工"三员"、监理人员能够把主要精力放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检查上,严格"三检"制度,注意把好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关。这次检查受检工程没有发现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隐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就擅自开工的工程仍然存在。如舒兰市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工程已进入主体一层施工,无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无施工许可证、无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2、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设计6+1跃层住宅改为独立式七层住宅不设置电梯的现象仍较突出。如市大林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松江花园9101112#;市化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江畔明珠二期工程13,141516,17#楼,市三合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永昌二区45#;市东方恒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海关馨苑12346#;鸿博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鸿博景园39栋楼均为此类违规住宅楼。

3、一些施工、监理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2002年版施工验收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工程施工方案中没有对模板及支撑进行设计,对模板的拆除的次序也没有明确说明,对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内容没有相应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施工现场没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标准养护条件,中间验收过程不规范;见证取样工作不符合要求等现象比较普遍。

4、施工、监理技术资料内容不全、填写错误、漏项、时间滞后、与工程实际不符等问题比较多。一些监理项目,监理人员配备不足、专业不配套、超越资质监理工程,旁站不到位现象也较突出。如市诚信监理公司超资质监理东昌2号综合楼,监理的东昌345号楼工程,监理工程师没有在施工记录、隐蔽验收记录和相关施工资料上签字。

5、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擅自使用的工程仍然存在。如市义东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二台子2号综合楼,2003年己投入使用,至今没有办理备案证。

三、,对有关责任主体质量不良行为的通报

1、蛟河市庆岭矿泉水车间,由桦甸市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构造柱位移,拉结筋漏放,组砌方法不正确,钢筋锈蚀严重,卵石级配不合格,"三员"无上岗证,施工技术资料不全,依法对桦甸市建筑工程公司进行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2、吉林市船营建筑安装公司施工的吉林市十二中学综合楼,没有施工合同书,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施工资料不全,而且没有监理工程师签字,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3、长春利普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丁香花园二区ABC号楼,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没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擅自交付使用,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4、长春市丽阳装饰集团承建的解放路商业银行装修工程,无设计文件,无质量管理制度,无质量检查记录,无施工质量评定资料,施工人员无证上岗。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5、吉林市昌邑建筑公司施工的舒兰市退休职工活动中心楼,桩基础末做检测,原材料无化验检测单,②轴、③轴中线超过规范规定,梯柱锚筋锚固长度不够,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6、吉林市义东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二台于2号综合楼,没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擅自于2003年投入使用,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7、吉林市松花江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白山电厂红石综合楼警卫连营房工程,未按规定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和重要工序未有进行旁站监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8、吉林市鸿汇房地产开发公司、亚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大林房地产开发公司、鸿博房地产开发公司、吉林化建房地产开发公司、三合房地产开发公司、东方恒升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将部分住宅设计为6+1跃层式改为七层独立式住宅楼,违反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四、对今后工程质量工作的几点意见

1.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违规问题要跟综监督,凡是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工程,必须按整改意见和时限完成整改内容,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整改不重视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内容的,要从严进行处罚。凡是检查中下发处罚告知书的工程也要跟踪监督,没有结果绝不放松。通过加大监督力度,促使各参建责任主体提高质量意识,端正质量行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2、从严执法,大力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今后的质量监督工作中,要紧紧抓住工程建设中影响质量的主要环节,抓住贯彻强制性标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检查,查处违标行为,增强贯标意识。

3.加强管理,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要大力改革和创新监督方式,把监督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服务中做好监督工作。要帮助和督促施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组织有关人员特别是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认真学习和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施工新规范,加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等企业标准化建设。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把"质量第一""为用户负责"的精神落实到行动上。严禁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从严查处。要帮助企业树立名牌战略思想,依靠科技进步,确立建优质工程是创名牌的核心,确定优质工程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4.深化职能,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监理是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管理工程的,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特别要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没有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的签字,下道工序不能进行,材料、设备、构件不能在项目上使用和安装,不能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能竣工验收。因失职造成质量事故的监理企业和个人,要追究法律责任。

5、大造舆论,突出抓好住宅工程质量的提高。结合9月开展的"全国质量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宣传舆论,营造质量氛围。重点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企业加强诚信宣传,强化信用意识,公开处罚少数开发商对治理住宅质量通病不重视的违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住宅工程结构安全,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监督。扎扎实实地开展以消除住宅工程空鼓、开裂、渗漏等质量通病的治理,倡导企业开展"创精品住宅工程""用户满意住宅工程"活动,促进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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