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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
检测项目
岗位证书
 
 
 
     
 

 

                           

一、   首次进行见证取样工作,见证取样授权单位应按要求填写《见证单位及见证人授权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质监单位,各执一份存档。

二、   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三、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四、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或盖章。

五、   检测单位在检验报告单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监理单位、监督科和见证单位。

 

 
 

 

                           

一、   送样人员填写见证取样委托单,划价员划价。

二、   送样人员到五楼财务交款,交款后试验人员接收试样并签字,送样人员将委托单返还给划价员。

三、   将检测项目输入微机,试验员做试验,审核后发出报告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四、   检测完后送样人员签字取报告。

 

 
   

                               程 序 流 程 图

  

 

 
 

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一)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沙浆试块;

(三)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办  Tel:(0432)-2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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