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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证 取
样 送 样
程 序
一、
首次进行见证取样工作,见证取样授权单位应按要求填写《见证单位及见证人授权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质监单位,各执一份存档。
二、
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三、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四、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或盖章。
五、
检测单位在检验报告单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监理单位、监督科和见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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